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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水利局多措并举高质量推进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工作

发布时间:2022-02-07 11:08
来源: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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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实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管理制度以来,拉萨市水利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要求,通过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卫星遥感认定查处违法违规图斑,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查处“未批先建”“未验先收”“未批先弃”等项目,在生产建设领域形成了强大震慑,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目前,已征收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4000余万元,位列全区第一。

一是高质量完成水土保持补偿费划转税务部门征收工作。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水土保持补偿费等非税收入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通知》要求 ,于2021年1月1日起主动将水土保持补偿费、地方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排污权出让收入和防控地下易地建设费四项非税收入划转至税务部门,同时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补偿费缴纳清单和水土保持补偿费已征及未征收数据明细表等一并移交至市税务局。

二是及时填补全市生产建设类项目运行期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空白。对达孜区年产120万吨熟料水利生产线建设项目提出缴纳生产运行期水土保持补偿费整改要求,对符合标准的生产建设类项目印发生产建设类项目生产运行期间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通知,明确征缴标准、缴费时限等。

三是规范水土保持费征收工作。“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为契机,广泛宣传水土保持费征收依据、范围及标准,全流程做到公开透明。严厉查处乱打井、乱采砂、乱取土、乱弃渣和不按时缴纳补偿费的行为,对不主动和未能及时缴纳的,采取上门督促,依法传达水土保持补偿费限期缴纳通知单,确保了全市水土保持补偿费按时足额征收。

责任编辑: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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