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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河(1#闸至聂当段)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发布时间:2024-10-24 17:25
来源:规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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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现将拉萨河(1#闸至聂当段)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等予以公示,征求公众对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拉萨河(1#闸至聂当段)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可在以下网络链接上进行查询,并可联系建设单位查询纸质版报告。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GluipSwAvQwqEkPnmYqwuA

提取码:4prn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是工程周边受影响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可提出宝贵意见。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影响方面的相关意见,可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方式见文后),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起止时间:从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拉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址:拉萨市江冲路三江家园西侧

联系人:张普杰

联系电话:13308988959

环评单位:中水北方勘测设计研究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60

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22-28066185

电子邮箱:zsbfhp@163.com

拉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20241024日    

责任编辑:肖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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