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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

发布时间:2024-03-26 17:44
来源: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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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起步的重要一年。水利法治建设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围绕深入贯彻落实区市党委和局党组会议精神,坚持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中进一步增强法治自觉,在准确把握国家重大战略中进一步拓展法治格局,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更好统筹全局工作和重点工作,全面推进法治建设落地落实,在法治轨道上加快推进水行政执法监管体系和监管能力现代化。

一、切实用党的二十大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力量,不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引向深入       

1.深化专题培训。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密结合,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为契机,着力在深化、实化、转化上下功夫。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读书班、研讨班中,突出抓好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责任科室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2.深化学习研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重要内容。用好《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百年法治大事记》《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权威辅导读物,完整准确全面领会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责任科室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3.深化贯彻落实。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解决实际问题,切实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水利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责任科室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二、加强党组对法治建设的领导,进一步完善法治建设推进机制

4.发挥党组在推进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把推进法治建设摆到工作全局更加突出的位置,将法治建设与其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压紧压实责任。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法治建设情况汇报,统筹协调推动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建设重大问题。(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5.全面推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进一步压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履职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实现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制度常态化。加大法治建设在目标责任考核指标体系中的权重,完善评价体系,加强结果运用。(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6.强化安全生产统筹调度。更好发挥安全生产议事协调机构统筹协调作用,研究制定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的措施。(责任单位:质量安全监督站牵头,各科室配合)

7.保证宪法全面贯彻和有效实施。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治市重要指示精神,更好发挥宪法在水利监管中的重要作用。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崇和执行宪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在规范性文件制定、清理及合法性审查中把好合宪关。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推动宪法深入人心。(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8.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组织开展理论学习中心组法治学习,举办法治培训和专题讲座,不断提升法治意识和执法水平。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普法责任清单。把普法融入执法的全过程,增强普法宣传的影响力。推进普法与科普宣传融合,利用中国水周等集中开展普法宣传。(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三、健全完善机关职能体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9.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防止出台限制、排除竞争的相关政策措施,及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依法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企业权益,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服务保障市场主体倍增工程。(责任单位:规划计划科、建设管理科、建设管理中心牵头,各科室配合)

10.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落实“三无”“三可”要求,制定出台优化水利领域营商环境若干措施和减税降费具体举措,扶持培育水利企业创新发展。推进“证照分离”改革,优化行政审批流程。调整深化权责清单,深入推进告知承诺制,加大“减证便民”力度。充分利用拉萨市三级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网通办”,提高审批效率。(责任单位:水土保持监测站牵头,各科室配合)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推进机关治理法治化

11.严格规范行政决策行为。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强化行政决策事前合法性审查,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提高决策质量。落实《西藏自治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监督管理办法》,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与管理,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落实合法性审核机制,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12.建立合同审查备案机制。加强对合同全流程管理,将与行政权利关系密切的各类合同、协议,纳入合法性审查范围,提升政务诚信水平。(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13.加强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积极做好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制度,支持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自觉履行生效复议决定和判决、裁定。推动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将审判资源转化为法治宣传教育资源,不断提高依法行政和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14.全面推进法律顾问工作。重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利用其专业法律知识,为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复议诉讼案件的预防和处理、涉法知识培训、重要合同和文件审查等提供法律支持。(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5.加大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完善案件查办工作机制,强化横向协作、上下联动,查处一批大案要案。聚焦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开展水利安全生产巩固提升行动。(责任单位:水文水资源科、河湖管理科、建设管理科、水土保持监测站牵头,各科室配合)

16.强化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程序,做好执法证件申领资格审查和资格认证考试工作。(责任单位:办公室牵头,各科室配合)

17.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落实水利行业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规定,推动审慎监管。广泛运用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以案普法等方式教育引导,促进当事人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让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责任单位:水文水资源科、河湖管理科、建设管理科、水土保持监测站牵头,各科室配合)

18.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强化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等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指导,保证水利行业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充分发挥案卷评查在执法监督中的重要作用,组织开展水利行业监管领域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落实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定期发布有代表性、针对性和示范性的行政执法案例,减少执法偏差,保证执法的公平公正。(责任单位:水文水资源科、河湖管理科、建设管理科、水土保持监测站牵头,各科室配合)

责任编辑:肖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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