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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水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0-03 12:12
来源:市水利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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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拉萨市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拉萨市水利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水利2024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五、2024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4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拉萨市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拉萨市水利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水利局本级机关,无下级预算机构。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部门职责。根据《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拉萨市机构改革方案》《中共拉萨市委办公室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拉萨市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拉萨市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职中坚持和加强市委对水利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能如下: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全市水利战略规划,起草有关水利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市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协调水文工作。协调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市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县(区)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全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和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田灌排工程建设、改造和管理。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11)、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移民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12)、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堤防、闸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13)、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水利科学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推进水利信息化,加强水利行业队伍建设。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5)、负责贯彻落实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全市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各项任务,开展河湖管理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各县(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河长制湖长制考核评估和监督管理。依托河长制,组织协调全市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中心城区水系管理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为办公室(财务)、规划计划科、水文水资源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建设与管理科、河湖管理科(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科)、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科、水旱灾害防御科(科技信息科)7个行政科室,及拉萨市水土保持监测站、拉萨市拉萨河闸站管理所、拉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拉萨市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拉萨市水利勘察设计院5家事业单位。

(三)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4年年末实有人数为91人,其中公务员人数为25人,参照公务员2人,事业人员60人,其他人员4人,与上年度相比无变动。

第二部分拉萨市水利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拉萨市水利局(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拉萨市水利2024年度部门决算数据说明

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为62904.80万元,其中:年初预算47457.09万元、中途追加指标23691.82万元、中途追减指标8244.10万元,较上年增加11198.40万元,增长22%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65457.39万元(含年初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2552.59万元),较上年支出数增加13123.50万元,增长25%2024年增加支出原因,为项目个数较上年增加。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4年总收入62868 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41.29 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492.27 万元、农林水支出52551.17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02.64 万元、其他支出8201.55万元。与去年相比收入增加11161.6万元,增长22%,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35.68万元,增长15%;卫生健康支出减少18.46 万元,减少12%;节能环保支出减少3604.58 万元,减少71%;农林水支出增加6536.45万元,增长15%;住房保障支出增加11.02 万元,增长6%;其他支出增加8201.55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增加旁多引水工程项目和拉萨河城区段综合整治工程(4#闸)项目资金。2024年总支出65420.59万元,相比去年增加13086.7万元,增长25%。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 ⠂ 

279.07万元,相比去年增加35.68万元,增长15%;卫生健康支出141.29 万元,减少18.46 万元,减少12%;节能环保支出1492.27 万元,支出减少3604.58 万元,减少71%;农林水支出55103.76万元,支出增加5961.56万元,增长20%;住房保障支出202.64 万元,支出增加11.02 万元,增长6%;其他支出8201.55万元,增加8201.55万元,增长比例100%,主要是增加旁多引水工程项目。其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666.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55万元,年初结转结余2552.59万元。基本支出3104.04万元,比去年增加419.99万元,增长16%,项目支出62316.55万元,比去年增加12666.72万元,增长25%,主要原因新增项目多;中央级资金18239.61万元,省级资金为147.5万元,市级资金为47033.49万元。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总支出65457.39万元,相比去年增加13123.5万元,增长25%。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07万元,相比去年增加35.68万元,增长15%;卫生健康支出141.29 万元,减少18.46 万元,减少12%;节能环保支出1492.27 万元,支出减少3604.58 万元,减少71%;农林水支出55103.76万元,支出增加5961.56万元,增长20%;住房保障支出202.64 万元,支出增加11.02 万元,增长6%;其他支出8238.35万元,增加8238.35万元,增长比例100%,主要是增加旁多引水工程项目。其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666.4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55万元,其他收入36.8万元。基本支出3104.04万元,比去年增加419.99万元,增长16%,项目支出62353.35万元,比去年增加12703.52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新增项目多;中央级资金18239.61万元,省级资金为147.5万元,市级资金为47070.29万元。

四、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为65457.39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总支出65457.39万元,相比去年增加13123.5万元,增长25%。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07万元,相比去年增加35.68万元,增长15%;卫生健康支出141.29 万元,减少18.46 万元,减少12%;节能环保支出1492.27 万元,支出减少3604.58 万元,减少71%;农林水支出55103.76万元,支出增加5961.56万元,增长20%;住房保障支出202.64 万元,支出增加11.02 万元,增长6%;其他支出8238.35万元,增加8238.35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增加旁多引水工程项目。其中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666.4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55万元,其他收入36.8万元。基本支出3104.04万元,比去年增加419.99万元,增长16%,项目支出62353.35万元,比去年增加12703.52万元,增长26%,主要原因新增项目多;中央级资金18239.61万元,省级资金为147.5万元,市级资金为47070.2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节能环保支出1492.2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9.07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41.29万元;

3、农林水支出55103.76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202.64 万元;

5、其他支出8238.35万元(旁多引水工程)。

⠂ 合计支出65457.39万元。

五、2024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市水利局(部门)2024三公及相关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预算数

决算数

79.77

79.77

1.因公出国(境)费

-

-

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

-

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

-

2.公务接待费

0

0

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

0

2)公务接待的人数

-

0

3.公务用车经费

79.77

79.77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79.77

79.77

2)公务用车购置数

0

3)公务用车保有量

8

1. “三公经费总体情况,对分项支出具体情况、与上年决算对比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作详细说明。

我局2024年决算“三公”经费支出为79.77万元,其中燃料费27万元、维修费9.51万元、保险费3.04万元、车辆购置费40.22万元。与上年增加了车辆购置费40.22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局项目数量多,出差和下乡任务重。

2.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等情况作详细说明。

2024年公务接待费用0万元。

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79.77万元,均为公务用车运行支出,公务车辆保有量为8辆;公务接待费0万元。

3、因公出国(境)费,2024年未发生,与上年相同。

六、2024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24年拉萨市水利局(无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3104.04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基本支出3104.04万元,其中一是人员经费2836.39万元,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217.06万元,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三是对个人和家庭补助50.59万元,包括生活补助。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拉萨市水利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为3441.45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1231日,资产总计为6422.27万元。

1、流动资产3126.75万元,其中基本户银行存款3126.75万元。

2、非流动资产3295.52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4年,我局积极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具体情况如下:

1、政策法规建设

建立覆盖事前评估、目标管理、运行监控、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等环节的制度体系,形成标准化管理流程。

2、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提高

2024,我局牢固树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绩效相结合的理念,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定期向分管财务领导以及业务处室汇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催促,进一步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力度、简化资金拨付审批程序。

3、预算绩效编制进一步规范

我局在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做到合理有效,持续贯彻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原则,建立健全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评价全链条机制,完善绩效指标评价体系。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拉萨市水利局无扶贫资金。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拉萨市水利局无债务。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根据财政绩效管理要求对2024年度部分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工作,共12个项目,分别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技术评审委托第三方服务、水土保持中长期规划、拉萨市农村饮用水安全水质检测、拉萨市土污染防治灌溉水水质检测、灌区渠首取水在线监测站建设项目、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项目、拉萨市中心城区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二期)尼卓苑南侧公园活水林卡、拉萨市中心城区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二期)两岛内河绿色生态廊道提升工程、水利行业节水型机关事业单位建设项目、拉萨市城市水资源实时监控与管理系统、拉萨市主城区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拉萨市中心城区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二期(江苏大道)等项目,从整体绩效完成情况分析,均已完成年初既定的各项指标值。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我局2024年当年政府性基金收支为201.55万元,当年均已支出完毕。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度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财政事务:指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有关具体事务包括行政管理、机关服务、预算改革业务、财政国库业务、财政监督、信息化建设、财政委托业务等。

五、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七、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支出未完成,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责任编辑:肖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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