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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水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4-09-30 15:15
来源: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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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职责

根据《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拉萨市机构改革方案》《中共拉萨市委办公室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拉萨市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拉萨市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职中坚持和加强市委对水利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能如下: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市水利战略规划,起草有关水利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市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协调水文工作。协调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市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县(区)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全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和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田灌排工程建设、改造和管理。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11)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移民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12)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堤防、闸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13)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水利科学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推进水利信息化,加强水利行业队伍建设。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5)负责贯彻落实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全市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各项任务,开展河湖管理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各县(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河长制湖长制考核评估和监督管理。依托河长制,组织协调全市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中心城区水系管理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纳入拉萨市水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拉萨市水利局部门本级,无下属单位,其中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规划计划科、水文水资源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建设与管理科、河湖管理科(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科)、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科、水旱灾害防御科(科技信息科)7个行政科室,及拉萨市水土保持监测站、拉萨市拉萨河闸站管理所、拉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拉萨市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拉萨市水利勘察设计院5家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水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52,333.89万元,支出总计52,333.8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减少8470.7万元,下降14%。主要原因:一是因为无水利化债资金;二是投资项目数较上年减少。

(一)收入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收入51,706.40万元。

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

年初结转结余627.49万元,主要是拉萨市中心城区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二期)前期费500万元、雅鲁藏布江干流拉萨段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92.35万元、拉萨河流域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拉萨河谷生态修复(堆龙以西段)试点工程)35.1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380.97万元,下降90%,主要原因是无水利化债资金。

(二)支出总计主要构成

本年支出52,333.89万元。

结余分配0.00万元,主要是本年已支出(资金分配去向),较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本年已支出。

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51,706.4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1,663.80万元,占99.9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其他收入42.60万元,占0.0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52,333.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84.05万元,占6%;项目支出49,649.83万元,占9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51,663.80万元,支出52,291.29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098.19万元,下降14.96%,主要原因:一是因为无水利化债资金;二是投资项目数较上年减少。支出减少8470.70万元,下降13.93%,主要原因:一是因为无水利化债资金;二是投资项目数较上年减少。

财政拨款年初结转结余627.49万元,主要是拉萨市中心城区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二期)前期费500万元,雅鲁藏布江干流拉萨段河道治理工程建设项目92.35万元,拉萨河流域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拉萨河谷生态修复(堆龙以西段)试点工程)35.14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减少5380.97万元,下降90%,主要原因是无水利化债资金。

财政拨款年末结转结余0.00万元,较2022年度决算数无增减变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291.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2%。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024.71万元,增长23.72%,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投资的项目数较上年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2,291.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农林水(类)支出46099.61万元,占88.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3.45万元,占0.47%;住房保障(类)支出191.62万元,占0.37%,节能环保(类)支出5096.85,占9.75%,城乡社区(类)支出500万元,占0.95%.卫生健康(类)支出159.75,占0.3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0409.7万元,支出决算为52,291.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其中:

1.农林水(类)。年初预算为60402.15万元,支出决算为46142.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末调减项目资金和收回工资类等基本支出的剩余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年初预算为260.08万元,支出决算为243.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6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末收回养老保险剩余资金。

3.住房保障(类)。年初预算为193.26万元,支出决算为191.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末收回住房公积金剩余资金。

4.节能环保(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96.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中下达项目资金,属于中途追加资金。

5.城乡社区(类)。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0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资金为存量资金,拉萨市中心城区水西生态治理工程(二期)前期经费。

6.卫生健康(类)。年初预算为181.69万元,支出决算为15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年末收回医疗保险和疫情防治补助资金的剩余资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84.0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96.21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中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中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87.84万元,主要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构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大型修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物资储备、土地补偿、安置补助、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拆迁补偿、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文物和陈列品购置、无形资产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其他支出中的赠予、国家赔偿费用支出、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和其他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2年度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8538.0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2023年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2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无变动。

(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0.17万元,支出决算为20.1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2022年度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10.71万元,下降34.69%,主要原因是预算少。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0.00万元,占99.1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7万元,占0.8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  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0%。与2022年度相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变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8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0.00万元,主要用于车辆油料费及维修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和预算数相等,增长0%。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10.87万元,下降35.23%,主要原因是2023年预算资金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0.17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17万元,国内公务接待5批次,接待8人次;主要用于江苏省江都水利工程管理处对拉萨市水利局进行工作指导期间的餐费。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0人次。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比预算数增减少0.63万元,下降78.75%。与2022年度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增加0.1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2022年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十、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我局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55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48979.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共组织对“拉萨河道管理范围内项目审批委托业务费”等1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资金全部到位,资金拨付率达到100%,项目效益完成。

完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979.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预算资金全部到位,资金拨付率达到100%,项目效益完成。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拉萨市水利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均值为90.00分。全年预算数为48979.78万元,执行数为48979.7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及将产生的效益:一是拉萨市河道管理范围内项目审批委托业务费,完成17个拉萨市河道管理范围拟建设项目防洪影响三方评审工作,是对项目立项、决策进行审核;二是雅江(拉萨河段)治理工程,保护对象为曲水县聂当乡(聂当工业园区)、南木乡(南木村及江村)、曲水镇(茶巴朗村)、才纳乡(职业技术学校及才纳村、协荣村)共计1052户6047人、43家企业、1所职业技术学校、1处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园区、10092亩耕地及3799亩林草地。其中才纳第一职业技术学校段保护对象为校区及师生人口约1500人。三是墨达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改善三个县(区)灌溉面积26.3万亩,其中耕地灌溉面积17.27万亩,林草地灌溉面积9.03万亩。通过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使灌区水利用系数提高到0.60,渠系水利用系数达到0.65,灌溉保证率达到设计要求P=75%,解决共计43489人的灌溉用水问题;四是拉萨河河势控导工程(滨江花园段)工程,将改善两岸居住环境,扩大水面面积,提高空气质量,增加绿地面积,打造具有城市功能以及生态功能的城市景观。该工程的建成将有利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开发,改善拉萨河城区投资外部环境,为拉萨市居民提供休闲娱乐场所,生态环境效益明显。此外,本工程对该地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生产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和环境质量改善具有直接效益,且工程所产生的显著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和经济效益将长期存在,并且随着本地区水域梯级开发治理规划的进一步实施,其综合效益具有稳步增长的趋势;五是拉萨河综合整治工程5#闸建设工程,沿岸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将形成沿拉萨河城区段商业带,促进区域商贸业快速发展。其回水(蓄水)区范围主要控制至上游纳金大桥附近河段,蓄水量最高可达223.88万m³,地下水将得到补充。将改善两岸居住环境,扩大水面面积,提高空气质量,增加绿地面积,打造具有城市功能以及生态功能的城市景观;通过营造不同类型的生物栖息地来保护物种多样性;该工程的建成将有利于水资源的可持续开发,改善拉萨河城区投资外部环境,为拉萨市居民提供休闲娱乐场所,生态环境效益明显。随着本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立足自身优势,发展旅游业,是加快本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拉萨河(城区段)综合整治工程5#闸工程实施后,壅高水位至上游6#闸,回水长度2.74km,此段水面可为当地人民群众提供理想的集聚场所、娱乐场所,加快本地区自然观光、娱乐等旅游资源的开发,从而推动旅游及其它行业快速发展。六是拉萨河谷(堆龙以西)生态保护修复试点工程,该项目通过大佛岛护滩固洲工程实施,有效保护岛域土地资源9716亩,生态修复、绿色空间发展可利用土地资源增加约8000亩。通过采砂降滩治理洲滩,有效减少河心裸露洲滩,扩大枯水期水面, 减少风沙扬尘,疏通洪水流路,稳定河势。七是拉萨河教育城段水生态治理工程,本项目通过护岸工程,稳固岸坡,降低岸后土地受洪水冲刷频率;通过水生态工程,改善水域面积,增加绿地面积,提高教育城段的整体生态环境,营造生态休闲空间。八是拉萨市中心城区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二期)尼卓苑南侧公园(活水林卡)项目,建成后将打破社区周边群众无休憩地的瓶颈,有效增加区域植物种植数量和水面面积,有利于提高区域环境质量及生态韧性;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提升城市的形象魅力,促进当地社会和谐发展。九是拉萨市中心城区水系生态治理工程(二期)两岛内河绿色生态廊道提升工程项目,建成后将构建两岛内河绿色生态廊道为上挡下蓄、活水润滩的河湖长廊,滨河休闲、活力畅联的慢享长廊,滩岛林湖、生态亲水的生态长廊以及仙足栖居、拉萨之梦的文化长廊,使之成为拉萨市中心城区水系治理工程的示范项目等完成项目的目标。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存在绩效指标设定的准确性待提高;二是项目单位填报的指标值过于简单或宽泛,目标值设定不够明确。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预算绩效意识,提高对绩效管理的认识和重视程度;二是加强绩效管理体系建设,结合项目的实际情况归纳、总结项目的产出和效益情况。

(三)部门评价结果

完成既定目标,2023年我局牢固树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绩效相结合的理念,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定期向分管财务领导以及业务处室汇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催促,进一步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力度。下一步我局将对以后年度预算申报的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严格按照评估结果申报预算。

(四)财政评价结果

拉萨河道管理范围内项目审批委托业务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项目决策评价得分为12.5分,项目过程得分为24.59分,项目产出得分为30分,项目效益得分为22分,合计得分89.09分,绩效评定结果为良。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拉萨市水利局机关运行经费187.84万元(为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公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支出之和,事业单位没有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年初预算减少3.13万元,下降1.6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拉萨市水利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81.4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81.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33.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1.2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28.62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73.07%。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拥有房屋面积10400.13平方米,其中:办公用房2790平方米,业务用房7610.13平方米,其他(不含构筑物)0平方米。

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8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年末在建工程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或经营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不包括事业单位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

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经费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

责任编辑:肖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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