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拉萨市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拉萨市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部门决算相关内容见正文链接)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水利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五、2021年度“三公”及相关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六、2021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十一、债务情况说明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拉萨市水利局概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拉萨市水利局属于拉萨市人民政府正县级工作部门,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机构,决算单位为编制范围内的7个行政科室和5家事业单位。
二、部门职能配置
(一)部门职责。
根据《西藏自治区市县机构改革的总体意见》《拉萨市机构改革方案》《中共拉萨市委办公室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拉萨市水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规定,拉萨市水利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水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自治区党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职中坚持和加强市委对水利工作的统一领导。主要职能是: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定全市水利战略规划,起草有关水利工作的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组织编制全市水资源规划、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市和跨县(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重要流域、区域水利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市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全市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全市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协调水文工作。协调对江河湖库和地下水实施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7、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指导全市重要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
8、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县(区)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
9、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全市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和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工作。指导全市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田灌排工程建设、改造和管理。指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协调牧区水利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基层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工作。
11、指导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负责水利工程移民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12、负责全市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和仲裁跨县(区)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堤防、闸站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
13、开展水利科技工作。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水利科学技术引进和科技推广。承担水利统计工作,推进水利信息化,加强水利行业队伍建设。
14、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15、负责贯彻落实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组织协调全市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各项任务,开展河湖管理保护相关工作。指导各县(区)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河长制湖长制考核评估和监督管理。依托河长制,组织协调全市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中心城区水系管理工作。
16、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机构设置。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为办公室(财务科)、规划计划科、水文水资源科(市节约用水办公室)、建设与管理科、河湖管理科(市河长制办公室工作科)、农村水利和水土保持科、水旱灾害防御科(科技信息科)7个行政科室,及拉萨市水土保持监测站、拉萨市拉萨河闸站管理所、拉萨市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拉萨市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拉萨市水利勘察设计院5家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拉萨市水利局2021年部门决算公开明细表
第三部分 拉萨市水利局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总收入103614万元,其中:年初预算36059万元、中途追加指标58087万元、上年结转财政拨款结余资金9468万元,较上年增加26231万元,增长33%。总支出103614万,较上年支出数增加37421万元,增长56%,2021年增加了支出一是因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二是执行上年结转项目资金数。
二、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2021年总收入103614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60万元,中途追加指标58087万元,年初结转结余资金946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199.15(分别是商品和服务支出129.52万元;对家庭和个人补助34.87万元;水利行业业务管理320.03万元;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6908万元;水利执法监督100万元;水资源管理节约与保护104万元;水质监测174万元;防汛800万元;农村水利828.33万元;其他水利支出7829.39;工资性支出1971.01万元)。
三、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全年总支出103614万元,分别是一般公共预算58618万元、政府性基金44996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同口径较上年增加37421万元,2021年支出增大一是水利基础设施加大,二是执行上年结转项目资金数。
四、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614万元,较上年增加37421万元,增长56%,增长的原因一是加大了水利基础设施的投资力度,二是执行上年结转项目投资数。年初财政结转和结余9468万元,年末财政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全年财政拨款支出1036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35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4996万元;项目支出为5648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135.40万元(工资福利支出1912.7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46.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6.3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
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项目支出101479万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5648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44996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97%。
五、2021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拉萨市水利局2021年“三公”经费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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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预算数 |
决算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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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25.85 |
2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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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公出国(境)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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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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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因公出国(境)团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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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费 |
0.85 |
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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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接待的批次 |
5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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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接待的人数 |
13 |
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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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经费 |
25 |
2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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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1)公务用车购置费 |
0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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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25 |
21.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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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务用车保有量 |
8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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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21.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57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比上年减少5.4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特别是三公经费的支出数。具体如下:
1、公务接待费0.09万元。接待13人次。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66万元,同口径较上年减少5.43万元。主要原因是压缩公用经费,特别是三公经费的开支,2021年没有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编制数为1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
3、无因公出国(境)费。
六、2021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21年我局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护机关运行,预算执行数一般公共预算数支出1989万元。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6.34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6.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7.20万元、印刷费1.2万元、水费0.18万元、电费41.53万元、邮电费5.45万元、差旅费10.69万元、维修(护)费2.5万元、培训费0.98万元、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劳务费1.51万元、工会经费22.6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5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0.76万元等。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21年下达我单位政府采购预算(防汛物资采购)200万元,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修编99万元、拉萨市纳木错管理范围划定及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编制项目135.8万元、拉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项目441万元、山洪灾害防治项目实施方案98.5万元、取水许可审批前置水资源论证报告费80万元、农村饮水安全水水质检测项目113.29万元、土壤污染防治灌溉水水质检测132.48万元、拉萨河城区段综合整治1#2#3#4#5#6#闸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项目345.07万元、拉萨河城区段防洪堤岁修工程600万元、水土保持技术评审委托第三方服务100万元,以上共计2345.14万元。
八、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到2021年12月31日,国有资产总值546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216万元,固定资产2248万元。
1、流动资产总计3216万元,其中:库存现金0万元,银行存款3216万元(应付未付前期经费及保证金)。
2、固定资产: 我局固定资产合计是2248万元,主要是车辆194.8万元;电气设备3.3万元;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135.73万元;仪器仪表及其他设备16.97万元;家具用具等9.2万元,防汛调度中心(办公楼)、质检中心办公大楼及水保站1888万元。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1年我局牢固树立预算执行与预算绩效相结合的理念,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快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定期向分管财务领导以及业务处室汇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对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的项目进行催促,进一步加快项目资金拨付力度。下一步我局将对以后年度预算申报的项目进行事前绩效评估,严格按照评估结果申报预算。
十、扶贫资金情况说明
2021年度拉萨市水利局无扶贫资金。
十一、债务资金情况说明
2021年拉萨市水利局通过财政化债44996万元,其中拉萨河城区段综合整治工程2号闸工程化债10306万元;拉萨河城区段整治工程3号闸项目化债19690万元;拉萨河城区段综合整治工程4号闸工程化债15000万元。
十二、重点、重大项目信息
1、2021年拉萨河河势控导工程滨江花园段1号闸项目中途安排资金10000万元,实际支出9938万元,该项目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当年资金已支付99%。
2、西藏专项水利基础设施项目帕古水库中途安排资金28659万元,实际支出27086.43万元,该项目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当年资金已支付95%。
3、拉萨市城市河流及周边沟域综合整治工程安排预算41811.97万元,调剂指标24955万元,支出16856万元,该项目按工程进度拨付工程款。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2021年拉萨市水利局通过财政化债44996万元,拉萨河城区段综合整治工程2号闸工程化债10306万元;拉萨河城区段整治工程3号闸项目19690万元;拉萨河城区段综合整治工程4号闸工程化债1500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当年从财政取得的资金。
二、行政运行支出: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四、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支出未完成,按照有关规定结转到当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了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责任编辑:肖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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