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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拉萨市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取得新实效

发布时间:2020-12-16 10:54
来源: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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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以来,拉萨市主动作为,统筹谋划,积极践行新时期治水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防洪法》《环保法》、《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共同加大河湖管理保护监管力度,严厉打击河湖违法行为。

一是全面建立河湖长制。对全市253条河流(沟渠)、11面湖泊、19座水库按所处行政区推行了河长湖长制。明确了市长担任市级总河长,15位副市长担任市级河湖长,100位县区长、管委会主任(含副职)担任县级河湖长,200名乡镇长(含副职)担任乡镇级河湖长,246名村第一书记担任村级河湖长, 12名县区公安局相关领导为辖区河段公安总负责人,137名流经乡(镇)的派出所所长为辖区河段的警力具体负责人。

二是河湖长履职尽责。在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工作以来,我市先后多次召开了总河长会议、部门联席会议、专题协调会,安排部署河湖长制和“清四乱”工作。各级河湖长既挂帅又出征,抓部署、抓落实、抓督办,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扛起河湖管理保护责任。2017年以来,市级95人次、县级800人次、乡级1840人次在相应河湖开展巡河巡湖调研,解决了一系列河湖乱占、乱建、乱堆、乱采等行为,维护了河湖秩序,督促整改涉河“四乱”问题60余项。

三是河湖水环境得到显著改善。经过不懈努力,全市河湖全市主要江河湖泊共7个国控断面、4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城中水系水质持续保持良好,全市地表水无劣V类水体,城市建成区无黑臭水体,无地下水质量极差比例点位,城中水系水质持续保持良好。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河湖面貌明显改善,行蓄洪能力得到提高,河湖水质持续向好,乱采、乱挖等损害河湖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依法保护河湖、共同关爱河湖的氛围逐步形成。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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