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水利要闻

强化责任,狠抓落实加快推进农村水利工作,确保如期完成目标任务

发布时间:2020-10-23 14:40
来源:水利局
访问量:
【打印文本】
分享到:

近日拉萨市水利局组织召开了全市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推进会,会议拉萨市水利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调研员腾宝亭同志主持县(区)分管副县(区)长、水利(务)局局长,空港新区、柳梧新区管委会经发局副局长以及拉萨市水利局农水科相关负责同志。会议听取了各县(区)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推进情况和农村饮水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农水科通报了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针对性的提出了下一步重点工作;拉萨市水利局总工程师腾宝亭同志就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作作了讲话;会议还强调了做好迎接自治区、拉萨市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自治区最严格水资源考核等其他事宜。

会议听取了全市各县(区)、空港新区和柳梧新区管委会关于2020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度、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推进情况和农村饮水管理“三个责任”“三项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汇报。从汇报情况来看,拉萨市农村饮水安全目前已基本解决,除曲水县雄色寺供水项目正在招投标,尼木县乌米产业园供水项目进度为80%以外,其余农村饮水项目均已完成全部建设内容并已投入使用,整体建设进度基本符合既定目标要求。农村饮水管理“三个责任”均已建立,“三项制度”中农村饮水运行管护机构成立和县级人民政府出台农村饮水运行管护办法这两项相对薄弱,基本以成立领导小组代替了管护机构,运行管理办法因自治区层面尚未正式印发基层政府暂缓印发,基本以水利部门印发为主,不符合“三项制度”的要求。农村饮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推进滞后,全市仅城关区、达孜区、曲水县、林周县等县(区)部分工程点收缴水费,收缴水费的工程点占总工程点的比例不到30%,与水利部要求的收缴水费的工程点占总工程点的比例达到95%以上,水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的目标要求还存在很大的差距。

会议指出,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向全党全国全社会发出了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的总攻令,强调要坚决完成这项对中华民族、对人类都具有重大意义的伟业,为我们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提供了根本遵循、注入了强大动力。水利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基础支撑和保障,水利扶贫在国家脱贫攻坚总体布局中肩负重要使命。近年来,我们尽锐出战,攻坚克难,狠抓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水利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为全市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但我们不能有丝毫松懈,要咬定目标不放松,要以更大决心、更实举措、更好作风,查找差距、补齐弱项、巩固成果,坚决克服自然环境、气候等因素的影响,深入推进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加快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一鼓作气打赢水利扶贫攻坚战,为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水利保障。

会议要求,要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进度。曲水县和尼木县要高度重视,一定要抓住有限的施工期,按照以旬保月、以月保年的要求,采取超常规的办法、强有力的工作措施,细化实化目标任务,倒排工期、节点控制,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进度。确保到10月底全部完工。工程完工后,各县(区)项目审批单位要联合有关部门尽快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及时进行竣工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必须限期整改,并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追责,实行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负责制。县(区)水利局要于年底前将所辖县(区)验收情况报市水利局备案。

会议强调,要强力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是促进农村供水工程长效运行的“牛鼻子”和关键一招,是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管得好、长受益的重要保障。2019年,水利部印发了《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的通知》(办水农〔2019〕210号),对开展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节点要求,将农村供水工程的水费收缴、运行情况列为今年水利行业强监管的重点,建立了与中央维修养护补助资金安排挂钩机制,专门制定了《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推进工作问责实施细则》,凡是推进不力、进度滞后和虚报瞒报的,都要严肃追责问责。根据水利部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要求,自治区水利厅联合发改委、财政厅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方案》,明确提出到2020年6月中旬前,千人以上供水工程收费处数占其工程总数的95%以上,水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2020年12月中旬前,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收费处数占其工程总数的95%以上,水费收缴率达到90%以上。刚才从次珍科长通报的水费收缴情况来看,各县(区)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工作十分滞后。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水利部及自治区相关文件要求,对标目标,找差距,补进度,切实加强水费收缴工作力度,确保如期完成水费收缴任务。请各县(区)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尽快出台水费收缴机制文件,务必于10月23日前将现行收费的工程点数统计出来,由制定收费标准低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报市局农水科。自治区水利厅、拉萨市水利局将采取随机调查的方式,抽查各县(区)农村供水工程水费收缴情况,并加大“四不两直”明察暗访等督导检查力度,对水费收缴工作推进不力、进度滞后和虚报瞒报的,严肃追责问责。

会议要求,要着力做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日常运行管护。农村饮水工程“三分建、七分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行管护已成为工程能否持续稳定发挥作用关键所在。农牧区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多、规模小、分布广,运行管护难度大。按照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要求,修订了《西藏自治区农牧区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各县(区)要认真研究本地区实际情况,加快建立有利于调动群众积极性,有利于工程长久发挥效益的工程运行管理机制。要让农牧区饮水安全“三个责任”、“三项制度”落地生根,从有名到有实,切实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效果到位”。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日常维修养护巡检工作,争取做到饮水安全问题的早发现、早诊断、早处理,并做好维修养护工作记录的档案管理,包括水源变化记录、水质监测记录、设备检修记录、生产运行报表、运行日志等资料,做到真实完整,专人管理。落实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辖区范围内各类农村供水工程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管理使用办法,县(区)财政部门要按时组织资金到位,并监督资金安全使用,确保工程有人管理、有钱维护,促进工程良性运行。

会议强调,要持续加强季节性供水问题的解决。农村饮水工程大多处于高寒高海拔地区,受自然气候因素影响,农村供水水源水量变化较大,农村供水工程普遍存在冬季缺水问题,供水保证率低,影响农牧民取水用水。各县(区)要因地制宜,针对冬季水源结冰、水管结冻、水龙头冻坏等问题,总结了一些成功经验,提出可操作性强且符合当地实际的农村供水设施防冻保暖措施,如采取打井、深埋、建集中供水保暖房、循环供水、延伸新水源等措施,有效缓解了大部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冬季冻害严重的问题,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季节性缺水问题并未完全解决,农牧民饮水安全仍受冬季冻害的威胁,尤其是高寒高海拔地区冬季水管结冻问题。农村供水工程防冻保暖是一项长期工作,各县(区)水利部门务必重视加强对辖区内农村供水工程防冻保暖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把防冻保暖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要持续努力,攻坚克难,积极学习引进新型保暖技术,探索从源头到龙头的供水防冻措施;要持续加强供水设施日常巡查维修,完善供水设施防寒保暖措施,建立健全应急保障工作机制;要积极做好防寒防冻的物资储备,在冬季来临前,提早购置阀门井盖、铁锹、除雪工具等材料,为防寒防冻工作提供充足的物资保障;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做好农村供水设施防冻保暖应急工作;要加强对用水户安全用水知识和自我防范意识的宣传,研究制定《防冻保暖宣传手册》,同时持续加强对管水员的培训,提高维修技能。总之,各县(区)要因地制宜,打出农村供水工程冬季防冻保暖组合拳,进一步解决季节性缺水问题,不断提高冬季供水保障水平。

会议还安排布置了关于做好迎接迎接自治区、拉萨市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和自治区最严格水资源考核准备工作等相关事宜。

责任编辑:办公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