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拉萨市水利局高度重视,扎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实。目前我局负责的18-01和18-02整改任务已完成,现对照《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标准要求及模板范式》,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实名向拉萨市水利局提出。联系电话:0891-6322942;邮寄:拉萨市城关区林廓东路1巷3号拉萨市水利局水文水资源科。
附件:1.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18-01)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2.
第二轮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意见 (18-02)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拉萨市水利局
2026年1月16日
责任编辑:肖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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