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党委、政府统一安排部署,为切实做好中央第二轮环境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拉萨市水利局高度重视,及时成立中央第二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办公室,各县区积极行动,扎实推动整改工作落实。目前我局负责的34-03整改任务已完成,现对照《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销号标准要求及模板范式》,将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10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书面实名向拉萨市水利局提出。联系电话:0891-6865572;邮寄:拉萨市城关区林廓东路1巷3号拉萨市水利局河湖管理科。
附件: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34-03)整改措施完成情况公示表
拉萨市水利局
2025年11月13日
责任编辑:肖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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