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蔬菜研究所:
你单位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等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一、现代设施园艺绿色种植与种苗繁育展示基地-蔬菜研究所1#-9#和15#取水井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为已建项目,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金珠西路以南150m,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蔬菜研究所原种场。本项目共建设1#-9#和15#十口取水井,用于灌溉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蔬菜研究所共计404.25亩试验田,其中青稞31.58亩、冬小麦20.3亩、马铃薯80.17亩、桃树64.52亩、绿化树苗143.68亩、葡萄15亩、牡丹19亩、杏树7亩、樱桃7亩、柑橘7亩、白菜3亩、番茄辣椒6亩。
二、根据《现代设施园艺绿色种植与种苗繁育展示基地-蔬菜研究所1#-9#和15#取水井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报批稿)》)及技术审查意见(详见附件),同意本项目实验取水水源为所在地地下水,取水方式为机井抽水,共设置取水井10口,取水井1#-3#、8#、9#井管为钢管,取水井4#-7#、15#井管为混凝土管。其中:1#取水井井深40m,井径600mm,孔径325mm,取水井水泵型号为40DBZ-50,取水井坐标为东经91°01′58.71″北纬29°38′27.86″;2#取水井井深40m,井径600mm,孔径325mm,取水井水泵型号为40DBZ-50,取水井坐标为东经91°01′59.24″北纬29°38′20.95″;3#取水井井深40m,井径600mm,孔径325mm,取水井水泵型号为40DBZ-50,取水井坐标为东经91°01′59.26″北纬29°38′20.94″;4#取水井井深40m,井径600mm,孔径325mm,取水井水泵型号为40DBZ-50,取水井坐标为东经91°02′10.01″北纬29°38′25.63″;5#取水井井深40m,井径600mm,孔径325mm,取水井水泵型号为32QW12-15-1.1,取水井坐标为东经91°02′10.53″北纬29°38′25.03″;6#取水井井深40m,井径600mm,孔径325mm,取水井水泵型号为32QW12-15-1.1,取水井坐标为东经91°01′59.80″北纬29°38′35.38″;7#取水井井深40m,井径600mm,孔径325mm,取水井水泵型号为32QW12-15-1.1,取水井坐标为东经91°01′44.84″北纬29°38′12.84″;8#取水井井深40m,井径600mm,孔径325mm,取水井水泵型号为40DBZ-50,取水井坐标为东经91°02′38.35″北纬29°38′19.96″;9#取水井井深40m,井径600mm,孔径325mm,取水井水泵型号为40DBZ-50,取水井坐标为东经91°02′38.27″北纬29°38′18.41″;15#取水井井深40m,井径600mm,孔径325mm,取水井水泵型号为32QW12-15-1.1,取水井坐标为东经91°01′49.02″北纬29°38′5.19″;本项目年取水总量为8.66万m3,日最大取水量为3264m3。1#-9#、15#年取水量分别为0.42、1.82、0.80、0.17、0.20、0.84、1.36、1.26、0.92、0.87万m3。项目用水为农业科研灌溉用水,通过自然蒸发、作物吸收消耗,只有少量下渗退水,因此退水影响范围仅限于农田灌溉区域。
三、根据《报告书(报批稿)》,本项目论证区地下水资源可开采量可供水量满足本项目取水水量及其保证率要求。
本项目各取水口水质检测指标均符合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作物种类标准限值。
四、本项目应加强水资源保护和管理,建立节水制度,采用节水新技术,提高用水效率,用水定额等指标应控制在《西藏自治区用水定额(2019年修订版)》标准内。
五、本项目应按要求安装取水计量设施,取水计量设施投入使用后,需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核准,保证计量设施的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确保取水信息接入全国取水管理平台。
你单位应加强本项目节水减排工作,建立各环节取、用、退水台账;按照用水统计调查制度要求,建立用水总量填报工作机制,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时准确填报各季度用水总量;根据国家技术标准对取、用水情况定期进行水平衡测试,改进用水工艺。
六、本项目为已建项目,你单位应在本决定印发后5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报送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相关材料,经我局组织取水设施验收合格并下达取水许可证后,方可按核定的取水量正式取水运行。
七、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当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八、若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应重新申请取水。
九、本项目取水许可决定下达后,由我局负责取水许可决定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请你单位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附件:《现代设施园艺绿色种植与种苗繁育展示基地-蔬菜研究所1#-9#、15#取水井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拉萨市水利局
2024年12月20日
附件:
《现代设施园艺绿色种植与种苗繁育展示基地-蔬菜研究所1#-9#、15#取水井水资源论证报告书》
技术审查意见
2024年10月28日,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水利局组织专家在拉萨对《现代设施园艺绿色种植与种苗繁育展示基地—蔬菜所1#-9#和15#取水井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参加会议的有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自治区区水利电力规划勘测设计研究院、自治区建筑勘察设计研究院、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的专家及代表,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会议听取了项目业主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蔬菜研究所关于项目基本情况的介绍和编制单位西藏丹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报告书》主要内容的汇报,进行了认真评审。会后,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于2024年12月16日提交了《报告书(报批稿)》。经复核,《报告书(报批稿)》基本符合《农田灌溉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SL/T769-2020)要求,可作为现代设施园艺绿色种植与种苗繁育展示基地—蔬菜所1#-9#和15#取水井(以下简称“本项目”)办理取水许可审批的技术依据。主要审查意见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现代设施园艺绿色种植与种苗繁育展示基地—蔬菜所1#-9#和15#取水井,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金珠西路以南,西藏自治区农牧科学院蔬菜研究所原种场,为农牧科学院自有土地,地理坐标为东经91°01′44.84″~91°02′38.35,北纬29°38′5.91″~29°38′35.38″。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共计1-9、15#十口取水井,分别灌溉10块试验田,分别为青稞31.58亩、冬小麦20.3亩、马铃薯80.17亩、桃树64.52亩、绿化树苗143.68亩、葡萄15亩、牡丹19亩、杏树7亩、樱桃7亩、柑橘7亩、白菜3亩、番茄辣椒6亩。
二、水资源论证等级和范围
基本同意《报告书(报批稿)》确定本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等级为三级。
本项目水资源论证分析范围划定为拉萨市城关区(554km2),选取项目取水水源论证范围为拉萨河中游河谷平原北岸城区段水文地质单元,面积为71.35km2;本项目的取水影响范围为:水井的取水影响半径范围(水源为中心,半径6.07m-19.19m的圆形范围);本项目用水为农业灌溉用水,主要用于作物吸收,只有少量下渗退水,因此退水影响范围为灌溉范围。
三、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
基本同意《报告书(报批稿)》对区域水资源量及其时空分布、水资源质量评价、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分析。
根据西藏自治区第三次水资源调查评价,城关区自产水资源量为1.399亿m3,地下水资源总量约为0.487亿m3(重复计算量);过境水资源量为92.8亿m3。
2022年拉萨市城关区总用水量为1.545亿m3,而拉萨市城关区多年平均自产水资源量仅为1.399亿m3(过境水资源量为92.8亿m3),开发利用程度较高。同时,现状用水量已占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的99%,处于临界超载区,应严格限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新增取水许可。
本项目为科研项目,年取水量8.66万m3,2022年城关区尚有150万m3的总用水量余量,因此本项目取水满足城关区用水控制要求。
四、用水合理性分析
(1)节水技术分析
本项目节水技术主要为采用管道输水、试验田防渗处理、部分作物采用喷灌。
(2)用水定额合理性
依据分析计算,10块灌溉田所有作物灌溉净定额均小于《西藏自治区用水定额(2019年修订版)》、《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2023年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农业用水定额2023年版》中的作物净灌溉定额。因此可以认为本项目用水定额具有合理性。
五、取水水源论证
基本同意《报告书(报批稿)》对取用地下水水源、取水量和水质的分析结论。
(1)水源方案比选及合理性
本项目属科研性质的作物培育项目,对水质、水量、水温有很高要求。本报告对三种水源进行对比分析,市政管网供水虽有纳金水厂等可覆盖,但因水中会含有大量消毒用的氯离子,同时还含有不同程度的氟和钙、镁等化学物质,这些物质会对作物的生长和产量都会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地表水丰富但地处高寒,昼夜温差大导致水温变化大,适宜的水温是种子萌发速度的关键影响因素,能使种子内酶活性处于最佳状态,加速营养物质分解,保障萌发。它还能调节种子生长节律,而且对根系发育影响显著,水温过高或过低都会对种子萌发和后续生长产生不良影响。而地下水有诸多优点,温度稳定,化学成分稳定,水质清洁度高,污染少且微生物含量低,还含有丰富矿物质和微量元素。综合考虑,尽管本项目处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但自来水和地表水难以满足科研作物需求,所以本项目适合选取地下水作为水源,为作物培育提供适宜环境。
(2)取水规模合理性
年总灌溉用水量为8.66万m3,1-9#、15#井年取水量分别为0.42、1.82、0.80、0.17、0.20、0.84、1.36、1.26、0.92、0.87万m3,日最大取水量为3264m3。
项目论证范围内地下水可供水量为37286m3/d,项目日最大取水量3264m3/d,小于可供水量,取水有保障。工程取水水量及保证率是可靠的。
(3)取水水质合理性
本项目送检水样各项指标均较好,满足项目科研对水质的要求,也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相关水质要求。
本项目已运行多年,取水水量充足,取水水质良好,农作物种植情况良好,培育出高产优质农作物新品种,未发生因水质不好导致农作物生病或死亡事件。
六、取水影响论证
《报告书(报批稿)》提出的本项目取水方案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的结论基本可行。
项目取水不会对当地地表水、地下水环境产生影响。本项目的取水对区域水资源、水功能区、水生态系统和第三者不会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七、退水影响论证
同意《报告书(报批稿)》提出的对水环境影响较小的结论。
本项目用水设施较为完善,取水主要被作物吸收,实验田布设防渗措施,只有少量下渗退水,无退水系统。
本项目为已建工程,项目运行多年,运行期间工作人员会定期检查维护,自研发以来,农作物种植情况良好,培育出高产优质农作物新品种,多年运行期间均未出现非正常工况或事故工况条件下的退水情况。
八、水资源节约、保护及管理措施
同意《报告书(报批稿)》提出的水资源节约、保护及管理措施。
责任编辑:肖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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