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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市水利局关于世邦乃康庄园(一期)施工降排水项目取水申请的行政许可决定

发布时间:2024-08-29 09:47
来源:水文水资源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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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万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取水许可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和《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相关规定,我局决定如下:

一、世邦乃康庄园(一期)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为建项目,位于拉萨市蔡公堂乡虎峰大道以南、丹圣路以东,书山路以北,毗邻拉萨市北京中学新校区本项目因工程建设需要进行施工降排水,基坑施工降水天数336d,丰水期日最大降排水量为31328m3/d,枯水期日最大降排水量为23088m3/d,总降排水量为852.39万m3,退水经沉砂池沉淀后全部排入拉萨河,退水口坐标为E91°15ˊ11.97",N29°39ˊ25.51"。

二、根据《世邦乃康庄园建设项目(一期)施工降排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报批稿)》(以下简称《报告书(报批稿)》)及技术审查意见(详见附件),同意本项目复核后降排水方案及规模

三、本项目应加强水资源保护和管理,建立节水制度。加强降水管理,建立地下水位观测及施工降排水运行台账,并根据工程进度严格控制降排水量。

四、本项目应按要求安装在线取水计量设施,取水计量设施投入使用后,应定期进行检定或者核准,保证计量设施的正常使用和量值的准确、可靠。

五、你单位应在正式取水前申请开展施工降排水试运行工作待验收合格方可按核定的取水量正式取水运行。

六、你单位应在取水结束前向我局报送申请停止取水的相关材料,验收合格后按要求封停降水井。同时,根据占道审批主管单位要求拆除管道。

七、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当服从我局及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取水限制决定。

八、若本项目的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等发生变化,应重新申请取水。

九、本项目取水许可决定下达后,由我局负责取水许可决定实施情况的监督管理;地方水行政主管部门按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请你单位做好相关配合工作。

附件:《世邦乃康庄园建设项目(一期)施工降排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拉萨市水利局         

                   2024823日        


《世邦乃康庄园建设项目(一期)施工降排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技术审查意见

2024720日,拉萨市水利局组织专家在拉萨对世邦乃康庄园建设项目(一期)施工降排水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进行了技术审查。参加会议的有自治区水文水资源勘测局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四川九一五勘察设计有限公司、拉萨市水利工程质量检测中心、西藏自治区建筑勘察设计院的专家及代表,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会议听取了项目业主西藏万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关于项目基本情况的介绍和编制单位武德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拉萨分公司关于《报告书》主要内容的汇报,进行了认真评审。会后,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对《报告书》进行了修改补充完善,于20248月14日提交了《报告书(报批稿)》。经复核,《报告书(报批稿)》基本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GB/T35580-2017)及《武汉市建设项目基坑工程施工降水水资源论证导则》要求,可作为世邦乃康庄园建设项目(一期)施工降排水(以下简称“本项”)办理取水许可审批的技术依据。主要审查意见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

拟建世邦乃康庄园建设项目位于拉萨市蔡公堂乡虎峰大道以南、丹圣路以东,书山路以北,毗邻拉萨市北京中学新校区,交通便利。地理坐标为:东经91°15′8.51″,北纬29°39′23.16″。

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包括35栋地上1层至11层的住宅楼及地下一层设施,此外附带一些配套用房等。抗震设防烈度为8度,设计地震分组为第三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为0.20g。拟建项目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约为62139.00m2,规划总建筑面积130548.05m2,一期地下面积为37014m2,二期地下面积为17322.5m2,总地下面积为54336.5m2

本项目一期降排水时间2024年7月20日至2025年6月20日,降水持续时间336天。最大水位降深2.7m,日最大降排水量31328m3/s,总降排水量852.39万m3,退水全部经沉砂池后排入拉萨河,退水口坐标E91°15'11.97",N29°39'25.51"。本项目一期布设降水井经纬度坐标如附表。

(二)基坑降水面积及开挖深度

本项目一期开挖面积为37014m2,开挖长度约1150m,基坑降排水面积为37014m2。场地±0.000标高3669.80m,开挖基坑顶标高在3669.50m~3669.00m,基坑开挖底标高3664.00m。基坑开挖深度在2.0~5.5m不等,局部修坡支护。

、水资源论证等级和范围

基本同意《报告书(报批稿)》确定的施工降排水工程水资源论证工作等级为级。

本项目水资源论证分析范围划定为拉萨市城关区(554km2),选取项目取水水源论证范围为拉萨河中游河谷平原北岸城区段水文地质单元,面积为28.82km2;选取项目以基坑降排水影响半径1409.5m的圆形区域与拉萨河围成的区域作为本次论证的取水影响范围面积3.84km2选取退水管线所在范围为退水影响范围,长度150m,基本合适。

、区域水资源状况及其开发利用分析

城关区自产水资源量为1.16亿m3,地下水资源量约为0.40亿m3(重复计算量),根据2022年拉萨市河谷平原区地下水动态监测资料,地下水水位变幅为1.5m左右。给水度按照0.23计算,计算区域地下水储存动态变化量为1.16亿m3

2022年地下水开采量9487.60万m3,拉萨河拉萨水文站控制区域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补给量为28.74亿m3/a,由于区域属于河谷平原区,地下水与地表水紧密相连,地下水随着开采量的增大,地表水补充地下水就增大,拉萨市河谷平原区地下水开发利用仅占拉萨水文站控制区域多年平均地下水资源补给量的3.3%,地下水开发潜力大。

本项目施工降排水不占用水总量控制指标,符合流域水资源管理和配置要求。

《报告书(报批稿)》对区域水资源量及其时空分布、水资源质量评价、区域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分析基本合理

、施工降排水合理性分析

抽排水能力的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单井最大出水量为459m3/d,项目选用的深井泵型号为QY100-30-15型,抽水能力为100m3/h(2400m3/d),项目实际施工布置降水井共78口,本次复核后项目需布设降水井75口(含1口备用井和2口观测井)项目降水能力大于基坑的涌水量,建议其他3口降水井作为观测井和备用井,施工期间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启降水井。项目降水抽排能力分析、计算基本合理。

(二)地下水位降深合理性分析

本项目进行降水作业时,在枯水期、丰水期降水施工期间项目施工水位降深满足施工要求,本项目施工降水地下水水位降深基本合理。认为本次论证所计算的抽排水量是合理的

、施工降排水对区域地下水资源及周边环境的影响

项目所在地位于拉萨市城关区拉萨河左岸区段,本次论证范围选取项目区所在的拉萨河左岸河谷平原南岸城区段水文地质单元,区内地下水资源量为1.16亿m3,地下水资源丰富。

本次复核计算本项目基坑开挖抽排水能达到的理论最大抽排水总量为852.39万m3,仅占地下水储存动态变化量的5.02%,本项目距离拉萨河仅130m,项目抽取地下水会造成拉萨河对项目场区地下水的激发补给,不会对区域地下水产生明显不利影响,项目取水经沉砂池后排入北侧拉萨河,项目本身不耗水。施工降排水将短暂地减小地下水资源量,同时增大地表水资源量,区域水资源总量基本无变化。因此,本项目施工降排水对区域水资源总量的影响较小。

本项目周边居民生活用水均由市政自来水管网供给,项目影响范围内目前没有分布大型地下水取水工程。

本项目降排水引起的最大沉降值S为2.28mm,考虑本区第四系岩性以卵砾石为主,沉降多为弹性形变,随着降水结束可恢复。因此,本基坑抽排水引发的地面沉降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报告书(报批稿)》提出的本项目降排水对周边建筑物影响较小的结论基本可行。

、退水影响分析

项目施工降排水会减小地下水资源量,增大地表水资源量,区域水资源总量基本无变化。

施工过程中结合不同区域采取相应的防腐、防渗措施,有效阻止了施工过程中的地下水污染,在落实各项保障措施的情况下,退水过程中不会产生污染物,不会对退水口以下拉萨河段造成污染,不会对水功能区纳污能力造成不利影响,本项目的退水对水功能区和第三者不会产生明显不利的影响。

退水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不含残留物,不会造成水体富营养化,且退水水域内无生态敏感区域,退水对拉萨河整体水环境基本无影响。

同意《报告书(报批稿)》提出的在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情况下下游河道水环境影响较小的结论。

、水资源保护措施

同意《报告书(报批稿)》提出的水资源保护措施。

责任编辑:肖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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